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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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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谐陕西”的重大战略决策,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稳[2016]6号)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宝鸡文理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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