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婷,女,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2023级测控技术与仪器1班,学号:202291094055,身份证号:61252*****2624。该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全部科目缺考。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9月1日)至今未返校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9月11日后班主任、班长和学院副书记多次联系本人及其家长,电话未接,信息无回复。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本科生在一学期内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超过所选课程总学分的70%者,一学年超过60%或一学年以上累计超过50%者;第4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第5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学院2025年9月30日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对李梦婷予以退学处理。如对该决定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提出书面陈述与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利,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无异议,学院不再受理。
联系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0917-3368951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