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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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时间为:四级上午9时开考,六级下午15时开考。

2.本次考试分两个校区进行。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石鼓校区综合楼,高新校区思贤楼、立心楼、博文楼及其副楼;下午高新校区立心楼、思贤楼教室为考试考场,原安排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调整。

3.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考务和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必须有学校工资代码)。

5.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和考务管理工作,于12月13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监考人员培训,所有考务和监考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熟知有关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和纪律。

6.考试涉及到的校内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①教务处负责做好考试总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试题运输保管和分装工作,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考务组织工作。

②外国语学院要做好考前的听力播放设备检查及调试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考试期间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精心操作,确保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播放工作正常进行。

③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应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CET有害信息的监控,净化网络环境,于开考前5天至考试结束后3天期间,安排人员做好对校园网、微博、BBS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考试期间关闭校园网。

④保卫处负责做好考试前和考试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清理校内闲杂人员,加强对校园内CET有害信息小广告的清理,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在考试期间要照常保障供电供水,做好教室的卫生清理和班车运行工作。

7.各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做好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其他有关加强考试纪律文件,学习《CET考生守则》和我校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具体处理规定,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杜绝违纪作弊现象。

8.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生本人必须签订《2019年下半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用该承诺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凡未建立CET考生诚信档案的高校将被取消设立考点资格。各二级学院在发放考生准考证时,必须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9.各单位应对负责的考场提前检查,彻底清扫并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在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时、下午14时前打开考场前后门锁。

10.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CET考务人员须知》和《CET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考场指令及考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在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对照本考场考生的考场座位表,认真核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对考试证件与考场座位表底册不符者,坚决不允许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考务办予以处理。所有进入考场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严禁在考试各个环节或各个地点拍照。

11.考生入场考试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及考试袋(含考试用品),其他物品一律不准进入考场。三证必须齐全,证件不齐全的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1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于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升学或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为加强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6,邮箱:jwk3566216@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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